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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工作职责
    

       党委组织部是在校党委领导下负责全校党的组织工作、干部工作和人才工作的职能部门。

  主要职责如下: 

  一、根据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以及上级党组织、校党委的指示,拟订学校党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规划、计划及工作文件,建立健全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制度,经党委审批后,在权限内贯彻执行。

  二、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抓好各级基层党组织的设置、组建和换届工作。从保持党员先进性方面着手,大力支持基层党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组织活动,提高基层党建工作的整体水平。

  三、抓好学校中层领导班子的建设,认真做好中层干部的试用期考核、届中考核、换届考察工作;认真做好优秀干部的输送、交流及科技副职的选派工作;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制定并实施《中层后备干部工作暂行办法》。

  四、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的精神,根据党管人才原则,会同人事部门,做好优秀人才的培养、引进和稳定工作。

  五、认真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及与之相应的教育、培养、考察、转正、审批工作;做好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出国党员党籍保留、党费收缴与使用管理工作;做好党员、干部信息库及组织部网页的更新维护,完成党内统计、干部统计等工作。

  六、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和评优表彰工作;组织开展党建纪念活动,开展党建理论研究。

  七、加强党校建设,制定党校教学计划,做好干部、党员、中青年学术和管理骨干以及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工作;完成上级党校的调学任务。

  八、完成上级党组织及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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