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阅读
会员维权
一、会员的权利
1.有权了解所加入社团的基本概况和运作情况。
2.有权了解协会经费使用情况,有权参与制定社团活动策划并对社团活动的开展进行监督提出建议。
3.享有使用协会外部的共享资源,如实验室,活动场地,器材,学习材料等的权利。
4.会员享有自主选择加入或退出社团的权利。
5.拥有社团内部选举与被选举权。
6.拥有对社团工作、社团会长,部长工作进行监督和建议的权利。
7.每个社团的会员在享受会员权利和履行会员义务方面一律平等,不因会员在该社团所担任的职务高低而有所区别。
8.学生社团如有损害会员权益的行为,社团会员可向社团负责人直接反映要求解决,或直接向校学生社团联合会反映并说明情况,以寻求帮助。
9.拥有要求协会维护其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的权利。其协会任何部门及个人无权剥夺会员上述权利。
二、会员可能遭遇的侵权行为
1.社团所办活动太少,或参与度不高。
2.社团经费开支不透明。
3.未享有公平的知情权。
4.在社团活动中受到不公平待遇。
三、可解决的途径
1.与社团负责人协商解决。
2.通过校学社联官方微信(淮师大校学社联)或官Q(2445530431)投诉。
3.上交投诉信到校学社联会员投诉信箱
相山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校学社联办公室
滨湖校区:行政综合南楼104
注:社团只对其注册会员负责,会员中途退出社团后,则不再享有所在社团会员所享有的权利。
校学生社团联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