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生活污水和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是深入打好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任务,关系乡村生态振兴,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近年来,我市采取一系列举措,扎实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和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并取得显著成效,民生福祉持续增进。
程阁村是一个普通村落,隶属于相山区渠沟镇张楼行政村,面积0.3平方公里,人口101户、312人,村域内洪碱河、申家沟、大庙沟等受上游工业污水和周边农业面源污染影响,加上沟渠河塘常年淤积堵塞,水质恶化、水体黑臭,年年治理、年年反复。针对这一问题,我市通过整合部门资源、引入市场主体、实施系统治理,走出了一条“脱黑脱臭”之路。这是我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的典型缩影。
我市通过印发《淮北市农村净水行动实施方案》,将农村生活污水和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纳入全市污染防治攻坚战、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和全市50件民生实事任务等工作。压实属地政府和相关部门监管责任,每月调度各县区工作进展、资金落实等情况,开展季度赛马。因地制宜,制定“一水一策”方案。外源截污,采取“工程法”治理一批,打好基础。主要治理技术路线为“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生态修复+以管促治”。比如,相山区渠沟镇大梁楼村朱蒙沟,治理项目被纳入相山区渠沟镇王引河支流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治理措施主要包括河道清淤、截污、护岸等。内源治理,采取“管治法”巩固一批,重在管理。主要治理技术路线为“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生态修复+以用促治”。比如,濉溪县濉溪镇王冲孜村刘楼沟,阻断外源污染的基础上,开展清淤疏浚,排涝顺畅,稳定修复自然岸线。资源利用,采取“生态法”解决一批,做好长效。主要治理技术路线为“控源截污+清淤疏浚+水系连通+生态修复”。比如,相山区渠沟镇张楼村程阁村黑臭水体治理项目,通过引入市场机制,充分发挥第三方机构的技术和运营管理优势,采用三级消解技术将污水资源化,沟渠水塘连通将“死水”变活,构建“贝鱼草菌藻”立体生态修复系统,打造出一条适合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的淮北模式。
与此同时,我市统筹乡村振兴、农村环境整治、生态修复等资金,指导县(区)将农村生活污水、黑臭水体治理与流域综合治理、资源产业开发相结合。2023年濉溪县获得彩票公益金700万元专项用于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相山区将朱蒙沟黑臭水体治理纳入相山区渠沟镇王引河支流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顺利完成治理任务。2024年3月我市成功申报安徽省2024年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2个,获得4000万元省级资金支持。健全考核机制,将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成效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以及市政府对各县区政府的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强化动态排查,将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有机结合,及时将新发现的黑臭水体纳入整治清单,督导县区对水体污染问题整改到位;同时对已完成治理的水体纳入日常监管,定期巡查,确保水体长治久清。
截至目前,全市308个行政村(涉农社区)完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村126个,完成率40.9%。其中,濉溪县完成62个,完成率29.1%,相山区完成8个,完成率61.5%,杜集区完成10个,完成率28.6%,烈山区完成46个,完成率97.9%。2024年计划完成19个村,其中,濉溪县15个、相山区1个、杜集区2个、烈山区1个。
在原“十四五”治理计划中,我市纳入国家及省级监管清单中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任务共23条。截至2023年12月底,累计完成18条(2021年1条,2022年9条,2023年8条),面积约40万平方米,涉及29个自然村,累计投入资金5930万元。治理后,水体感官上无异味,颜色无异常;透明度、溶解氧、氨氮三项指标达到《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指南》中的指标值要求。剩余5条列入2024年治理任务,其中纳入国家监管清单1条,为烈山区矿东沟;省级监管清单4条,分别为濉溪县郑西沟、仓沟,相山区青杨沟、合众沟。2024年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任务共52个,治理面积约13.66万㎡。根据省生态环境厅、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4年省级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工作的通知》(皖环函〔2023〕1368号)要求,我市积极谋划推进,推荐濉溪县、相山区申报2024年省级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2024年3月8日,在全省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合规性审核和竞争性评审中,濉溪县、相山区获第二、四名。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资金的通知》(皖财资环〔2024〕243号),给予濉溪县、相山区各2000万元资金,推动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
下一步,我市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农村生活污水和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相关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确保农村环境整治各项重点工作有序推进。切实扛起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及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责任,加强部署统筹。多渠道筹集资金,最大限度争取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加大本级财政配套投入,有力有效推动工作落实。各县区将结合年度治理任务,优化治理模式,科学安排工期,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完善督促调度机制,加大日常检查力度,对治理进展缓慢、水体返黑返臭的,予以提醒、警示、约谈,确保如期完成治理任务。推广生态法治理,完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机制,构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长效监管体系,鼓励专业化、市场化机构参与治理和运行管护,实现农村生活污水和农村黑臭水体治得好、管得住、长久清。
记者 黄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