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评议结果的公示
各单位:
学校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2023年12月19日召开会议,同意推荐郭学勤等97人参评高校教师、实验、政工职称(职务);同意认定张昕等43人为讲师,同意确认徐永红等8人相应职称,同意聘任王若琪等2人为会计师。
现将具体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从2023年12月20日至26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人事处或校纪委提出。
联系电话: 3801056(人事处) 3803252(纪委)
附件:
终审:人事处/教师工作部/人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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