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师范大学2023年消防专业技术人员招聘 (人事代理)第二批考核公告
经研究,学校决定近期开展2023年度消防专业技术人员(实行人事代理)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爱教育工作,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有较强的政策观念和组织纪律观念,坚持原则,严守工作纪律。
(三)大学本科学历,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9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有消防专业工作经历者可放宽到30周岁,学历学位双证齐全(应届毕业生需于2023年7月15日前取得学历学位双证)。
(四)硕士研究生学历,学历学位双证 年龄不超过35周岁。
(五)身心健康,符合事业单位人员录用体检标准。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网上提交应聘材料报名
报名时间为即日起到2023年7月5日(周三)08:00截止。应聘者通过淮北师范大学人才招聘系统报名http://hr.chnu.edu.cn:8080/zp.html#/,附件上传个人简历(doc或pdf格式)、前期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等材料。附件大小不超过5M(可压缩成zip文件作为附件上传),未按照要求投递简历的不予接收。
(二)资格审查
收到简历后,人事处、保卫处及时对应聘人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需求的人员,邀请其来校参加考核(审查未通过者,学校不再逐一通知);资格审核、笔试及面试等考核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
来校参加考核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身份证、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或相关证明)、发表的论文及其他科研成果证明、学习成绩单、获奖荣誉证书等相关材料。
(三)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在通过资格复审后,领取准考证参加相关考核。资格复审工作安排如下:
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7月6日(周四)上午8:00--8:50
资格复审地点:淮北师范大学相山校区中门(淮北市东山路100号)
复审材料:1.本科及硕士学位学历证书,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须提供学历学位认证材料;2.身份证(须复印件);3.已就业的应聘者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盖章)或解除劳动聘用合同证明;未就业的提供就业推荐表或空白三方协议书。验证合格,现场发放准考证,凡不符合应聘条件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和材料弄虚作假者,将取消报名资格。
现场资格复审确认通过并参加考试人数达不到3:1时,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三、考核
在消防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人事处、保卫处共同组织,整个考核过程在校纪委的监督下进行。考核方式分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闭卷考试,统一进行。满分为100分,重点考察报考岗位应具备的专业理论知识。
时间:2023年7月6日(周四)上午9:00--11:00
地点:淮北师范大学相山校区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计划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以上比例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二)面试
重点考查应聘人员从事报考专业的专业知识、综合能力,时间不超过15分钟(含专家提问、技能展示、工作实操等)。面试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时间:2023年7月6日(周四)下午14:30(提前15分钟来校进行抽签)
地点:淮北师范大学相山校区
面试考官成员为5人或7人,其中外聘考官数量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学校负责人员、招聘工作人员和外请专家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其他亲属关系以及具有师生关系等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考核总成绩
(1)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合成计算,笔试占比40%,面试占比60%。
(2)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排序后,在学校校园网公布。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如综合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排序;如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则按所在面试评委组所有评委成绩总分排序;再相同的,由招聘考核工作小组提交校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
(四)体检
体检工作按《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表统一使用《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表》,如体检不合格学校将按国家有关规定,不予聘用。
(五)考核工作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六)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学校网页公示7天。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中,对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个人放弃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七)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按照规定办理有关人事代理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学校成立由人事处和保卫处组成的消防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次招聘工作;招聘工作在淮北师范大学纪委的监督下进行,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外地考生应根据考核时间安排,提前做好健康管理和行程安排,相关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淮北师范大学人事处0561-3801056
淮北师范大学保卫处0561-3803173
监督电话:淮北师范大学纪委办公室0561-3803252
联系地址:淮北市东山路100号淮北师范大学相山校区
报名应聘网址:http://hr.chnu.edu.cn:8080/zp.html#/
消防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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