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全国煤炭行业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中煤高教字〔2024〕10 号)要求,现将2024年全国煤炭行业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奖项设置和申报要求
(一)申报范围。2024年全国煤炭行业教学成果奖包括高等教育(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职业教育、职工教育培训3个大类。高等教育类(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包括高等教育阶段的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职业教育类包括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职工教育培训类包括行业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等人才培养成果。其他类型的教育,可根据其所实施的教育层次,申报相应的教学成果奖。
(二)奖项设置
1.高等教育类(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
①煤炭行业教学成果奖
②煤炭行业教育教学研究优秀论文奖
2.职工教育培训类奖项
①煤炭行业职工教育培训成果奖
②煤炭行业职工教育培训研究优秀论文奖
(三)申报要求。申报本届全国煤炭行业教学成果奖项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一般应获得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及以上奖励的成果(职工教育培训类不受此条限制)。
2.成果应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特等奖和一等奖要求详见申报细则),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截止时间为推荐2024年全国煤炭行业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项的时间。
3.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应为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的单位,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做出主要贡献。
4.已获得过高等教育国家级、煤炭行业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在内容基本相同或没有特别创新的情况下,不得重复申报。
二、成果内容、要求及遴选标准
具体见成果奖评选办法及细则。
三、评选程序
(一)学院初评。学院依照评选要求对申报成果进行初评,并给出成果创新性特点、水平、应用情况和成果参与人(包括主持人)的思想政治、师德表现等方面的意见。
(二)学校推荐。学校根据相关要求对申报成果进行评选、公示和推荐。
(三)协会评选。学校推荐后由中国煤炭教育学会继续评选,包括协会初评、专家网评、现场答辩等环节。
四、材料报送与时间安排
(一)高等教育类(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职工教育培训类成果奖材料
需一并提供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内容及要求如下:
1.《2024年全国煤炭行业教学成果奖申请书》(纸质版双面打印,电子版为Word格式);
2.教学成果报告、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职工教育培训类提供培训成果报告、培训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电子版为PDF格式);
3.教学成果专家推荐意见表,需2名以上校外正高级专家(高等教育类必须提供,职工教育培训类选择提供)(纸质版为原件,如为复印件需加盖学校公章,电子版为PDF格式);
4.能够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论文、奖励、报道、研究报告等支撑或旁证材料电子档(电子版为PDF格式);
5.教学成果中如含视频材料的,播放时长不超过10分钟,要求画面清晰、图像稳定,声音与画面同步且无杂音(职工教育培训类无具体要求);
6.本科教育成果如为教材,须提交样书(一式两本或两套)及教材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包括教材封面、出版信息页、目录及精选内容等(PDF 格式);
7.其他与成果有关的支撑材料;
8.上述材料1-4和7纸质材料合装成册(包含个人所有材料目录清单),一式三份提交(其中一份在申报书推荐意见栏填入意见并加盖学院印章用于学校评审,另两份用于报送煤炭教育协会),报送材料不退还,请自行留底。上述电子材料无需合并为一个文件,按照顺序编号命名各文件并打包提交。
(二)高等教育类(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职工教育培训类优秀论文奖材料
需一并提供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内容及要求如下:
1.《2024年全国煤炭行业教学成果奖申请书》(纸质版双面打印,电子版为Word格式)。
2.论文电子文档(电子版为PDF格式);
3.论文发表期刊复印件(电子版为PDF格式);
4.其他有关评价佐证材料;
5.上述材料1-4纸质材料合装成册(包含个人所有材料目录清单),一式三份提交(其中一份在申报书推荐意见栏填入意见并加盖学院印章用于学校评审,另两份用于报送煤炭教育协会),报送材料不退还,请自行留底。上述电子材料无需合并为一个文件,按照顺序编号命名各文件并打包提交。
(三)学院按照类别分别填写附件3申报汇总表(电子版为word格式)。
(四)以上材料纸质版交至教务处教研科,电子版发送教务处曹磊OA,报送截止时间: 2024 年6月24下午16点,逾期不再受理。
(五)申报人及学院应严格按照要求申报和推荐,学校对于不符合要求的成果一律不予推荐,未尽事宜按照煤炭教育协会申报文件实施。
附件1:关于开展2024年全国煤炭行业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附件2:申报书及专家推荐意见表模板
附件3:申报汇总表
淮北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4年6月5日